街头纪实摄影(街头纪实摄影文案)




用单反进行街头纪实摄影,如何克服路人投来眼光时的感觉?

1、用长焦,而且是低调的长焦,一定不要用小白、小黑、小竹炮,小龙跑之类造型异常牛逼的器材,这样一看就知道是长焦,而且十分高调,谁都知道是在偷拍。一般用1000元左右的适马、腾龙的70300,或者自家的55300这样的镜头,黑色的,个头比较小。不要怕画质,天气好的时候真不错,机器高感可以开高一些,这样就不会模糊了。

2、不要背专业摄影包,就普通背包就好。或者干脆不背包,不要用太牛逼的肩带,最好换成普通彩色没有LOGO的肩带,别人一看就以为是个包包的带子。一定要显得不专业。

3、最好不要用佳能尼康的全幅机或者高端机,因为个头比较大,一看就是有想法的。最好是用微单、或者宾得K01这样的玩具相机,人家肯定不会想到,这样的玩具机,画质并不比单反差。

4、可以用超广角,对焦锁定为无穷远,相机挂在胸前,差不多的就按快门。。然后回来再剪切。因为不是举着相机的,一般人不会注意。

假如一定要用单反,切记不可用1755、2470、佳能的所有L头、尼康所有的牛头、佳能60D或比这个价格高的机器以及50D40D一档的机器、尼康D90及D90以上档次的机器,一定要用小机器,这样别人认为你就是业余的玩玩的,这样也可以放松警惕。哈哈,,这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轻量化。比如莱卡的M9,富士的X Pro,甚至佳能的G1X,,这些小相机不容易引起旁人的注意,不容易激发路人的敌对情绪和不安全感。。反而拿着个无敌兔+小白兔77mm的大口径,就像一只巨大的眼睛在盯着别人,当然不舒服。。

我用宾得的银色K5+银色二公主拍过街景,很低调的氛围,融入人群,也没太多人留意。自然拍,不要做太夸张的拍摄姿势,什么半蹲,大马步。穿着休闲点,不要让人觉得你是个记者,自然的看到目标,自然的举起相机,构图,对焦,几秒钟就抓下了。。

最后还有个建议。。融入人群,人家购物,你也购物,人家吃小吃,你也吃,,还可以带一两个朋友充当僚机打掩护,降低反差感。或者两个摄友相互配合,比一个人拿个长枪站在街上更有隐身效果。

镜头推荐85,135,100,90这些焦段的定焦头。直接抓不要再想什么调焦距再取景了,,让人觉得有人那把枪在瞄她。

推荐光圈,2-4.5,光圈优先进入,或者偷拍。

进入指直接接触你要拍摄的对象,说明来意再拍,或者就是偷拍。

街拍,注意安全,人身的和器材的。有些地方,有些人,有些事情,三思而后行。说明拍意,同意就拍,不同意就找下一站类似场景。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街头纪实摄影

请问an odd couple 是什么呀?

第一次看到这幅作品是在fall out boy的专辑封面《save rock and roll》当时真的是被震撼到了。一位表情凝重的小和尚与叛逆的少年手牵手。当这幅作品刚刚印入眼帘时,第一反应是想到了工作于《国家地理》杂志,在印度拍摄30年的steve mccurry,永远是当地的僧侣或少数民族,或是极具性格的当地居民。为了了解这张照片的故事,我去浏览了roger stonehouse在500px上的主页。jan 5th 2012摄于缅甸bagan的一个市场。

画风的确很像steve mccurry。

照片的背景是充满着当地特色的街道,能一眼认出这是第三世界国家,破旧未开发的街道,画面左侧有个老妇人蹲在地上打理着地毯,似乎兜售的不是什么华丽的服装。右侧的那位男性骑着电动车。于此同时,身穿印着著名摇滚乐队ac/dc黑色t恤的摇滚少年吞云吐雾,手牵表情充满着疑惑的小僧侣。这个瞬间无疑捕捉的十分精彩(我们姑且认为这是snapshot,快门1/2500秒,iso320,摆拍绝对不会是这个参数配置)在这我不想拿出被用滥的由布列松提出的“决定性瞬间”理论了,仅从网站上去片面了解肯定是无法参悟的,推荐书籍:《思想的眼睛》布列松著。

由于用了110mm长焦镜头,以及f2.8的大光圈,导致景深十分浅,背景虚化很严重。这时就有人质疑了,作为一幅纪实摄影作品,背景缺失内容,处于有背景没场景的状态。我并不赞同,这位名叫石头屋的摄影师在作品集中只上传了这一张在bagan拍摄的作品,无法形成系列也就很难把它定义为纪实摄影(documentary photography)照片中也读不出明确的事件。所以我更希望把它定义为街拍(street photography)像william klein那样的晃荡于街头,拍下让手臂感到冲动的瞬间。与纪实摄影不同,街拍并不受限于时间背景,或者背后的故事。也不需要过多的拍摄阐述,仅仅是一张影像摆在眼前,就能读出它的象征意味。从这个角度看,街拍超越了年代的限制。讲回景深的这个问题,从照片模糊的背景来看可以推测出,背景并没有精彩的成分,的确浅景深无法勾划出街道的模样,但是问问自己,你真的在乎街道的模样吗?你会管这是在印度?或者不丹?或者泰国?这就是两个第三世界国家的黄皮肤男孩(原谅我又扯到种族和地域)所以把你该死的注意力全部放在两个小孩子身上吧,不用管背景了。从视觉角度上说,朋克少年吐出来的烟雾遮住了他的左眼,甚至是大半个脸庞,这为他的相貌增添了神秘感。僧侣脸上的暖光形同圣光为他增添了救世主一样的色彩。朋克少年高傲地抬起头,用下巴看着镜头。僧侣的表情却是略带恐惧的疑惑。也许他们很少有机会能见到庞大的单反照相机,所以在面对一个新鲜事物时两个人的举动,反应也很完美地诠释了他们的穿着,他们的性格。

摇滚代表着一边吸毒,一边咒骂着对现实对社会的不满,象征着叛逆,追求自由的性格。而僧侣代表着心灵的宁静,不与世俗同流合污活在自己的精神世界的一种境界。把这两个元素放在一起无疑十分地出跳。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中学语文老师的口头禅)两种截然不同的文化,两种毫无关系的信仰碰撞在了一起,仿佛有一种和平在他们中间,能让他们平静的牵起彼此的手。这就是浅景深的好处,让我们把注意力全部放在了两个小孩身上。画面左边是激情与骚动,画面右边是宁静与平和。他们两个这样一牵手的震撼程度不亚于波士顿凯尔特人球迷与洛杉矶湖人队球迷的牵手。也许这就是fall out boy选择这张照片作专辑封面的理由,音乐超越了文化与信仰,能超越国籍和种族。喊着“拯救摇滚乐”这种连bon jovi也未必敢喊的口号,充分表明了他们的大胆与疯狂,连朋克少年和僧侣都能牵手,我们还有什么做不到?还有什么不和平的理由?呃......讲到牵手......如果这两位少年有homosexual情节,就更为这幅作品增加了伟大的色彩。一对怪癖或奇怪的夫妇